澳门美高梅登录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管理办法(试行)
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,是新时期、新形势下高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阵地。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,加强学生宿舍和生活区域的管理,切实提升育人实效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入住要求
1、辅导员应积极主动入住学生宿舍,以便更好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态,其中新进辅导员原则上应入住学生宿舍,时间不短于2年,其他辅导员每周入住宿舍不少于1天。
2、辅导员入住的宿舍,由学生处统一安排,具体工作由各学院负责落实。各学院要确保每天都有辅导员入住宿舍,每月末要将下个月的入住安排报学生处备案。
二、工作职责
1、值班期间认真履职尽责,坚守岗位,做好值班记录,尤其要做好已存在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的记录与交接,确保工作连续性。
2、深入本学院学生宿舍,熟悉宿舍基本情况;加强调查研究,收集和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意见和建议;做好问题反馈,及时处理和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,有效化解矛盾。
3、开展宿舍巡查。指导学生讲究卫生,保持宿舍整洁;检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、私拉(接)电线、抽烟、喝酒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;提醒学生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与贵重物品;及时制止深夜喧哗、娱乐等影响他人就寝的不文明行为。
4、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,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恶化升级,及时通知涉事学生辅导员,并向学院、学生处、保卫处汇报。
5、增强与学生助理团的联系,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宿舍检查工作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严格执行“谁在岗,谁负责”原则。各学院要确保每日21:00至翌日07:00有人值守(寒暑假学生不在校除外)。值班期间,辅导员的通讯工具应保持畅通。
2、各学院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情况,要提前进行公示,辅导员不得安排学生代为值班。因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而造成工作失误或责任事故,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3、各学院应加强对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值班的管理,辅导员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值班,需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,由各学院协调调班,并报学生处备案。
4、入住辅导员要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注意个人形象,做好学生表率。
5、学生处要对辅导员入住宿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,检查结果及时通报,作为学生工作考核和辅导员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6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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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.7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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